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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文化馆2024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23 08:34:37 |  访问:57

为进一步优化公益服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源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我县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是指具有渭源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大龄指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民法典》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指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指最近一次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以失业登记日期为准)的人员。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调度、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办公软件使用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已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人员,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渭源县文化馆办公室

公招

白惠文 15693200679

4.报名材料:

(1)渭源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人员需提供《甘肃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失地人员需提供失地补偿协议或原乡镇出具的失地证明材料。

(5)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各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拟安置人员。安置岗位根据本人意愿、学历、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2.复审:5月27日前,由县就业服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

复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5月29日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证件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公告

(三)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县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四)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并签订协议后安置上岗。

四、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内如有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予以清退,并解除聘用协议:

1.户口迁出本辖区的。

2.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招聘的。

3.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吃“空饷”或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5.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6.已批准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8.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或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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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自愿退出岗位的。

10.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五、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渭源县文化馆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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