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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02 10:05:22 |  访问:33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和《宁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宁组发〔2020〕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宁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表》)。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要求与本科学段专业一致),并须取得相关学位。本科学历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院校等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卫生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宁县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后出生)。

2.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已在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

(9)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庆阳市卫健委网站、宁县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健康宁县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止2024年5月17日24:00,请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请于2024年5月20日—24日在宁县新区统办楼3号宁县卫生健康局214室现场报名(每天8:30—12:00、14:30—18:00,如遇不可控因素影响,适当顺延)。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2024年5月20日—24日在宁县新区统办楼3号宁县卫生健康局214室现场资格审查(每天8:30—12:00、14:30—18:00,如遇不可控因素影响,适当顺延)。

报名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宁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并提供毕业证(含有效期内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原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引进工作始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或中西医临床医学岗位的,只填写“应聘专业”一栏,不必填写“应聘单位”。

(四)组织考试

考录工作,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参加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生。本科学历人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剩余计划)比例超过10:1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足10:1的(含10:1),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命题。聘请行业专家统一命题,并负责审定笔试、面试考题。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1)笔试内容: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组成人员中,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经面试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硕士研究生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生。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按照剩余计划10: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超过10:1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核定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笔试、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健局具体实施。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面试合格人员务必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资料到县卫健局报到,同时,调取审核拟聘人员学籍档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已就业的毕业生,在体检合格后须提供与原单位《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或中西医临床医学”岗位体检合格人员,面试测评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符合引进条件的招聘单位。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违约者按协议约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一年使用期满后按不同类别和学历层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医学类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六、有关事项

(一)此次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得低于5年,5年期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招考)。

(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研究决定。

(四)本次引进工作由宁县纪监委驻宁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宁县卫生健康局:0934—6622409

中共宁县委组织部:0934—6861798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4—6622297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934—6996198

3.宁县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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